標籤: 京華城案、收賄罪、朱亞虎、李文宗、貪污調查、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針對京華城案的偵辦進展,昨夜裁定北市府兵役局前局長朱亞虎與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李文宗與朱亞虎涉嫌貪污及收賄等罪名,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且有串證之虞,因此決定羈押。
李文宗的否認與證據分析
北院指出,李文宗對所涉罪行予以否認,但根據偵查資料,他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及刑法上的背信罪。法官表示,考慮到尚有潛在的共犯或證人未到案,無法排除可能與之勾串的風險,使得案情變得更加複雜。
朱亞虎的認罪與逃亡風險
相比之下,朱亞虎在訊問中坦承所涉的犯罪行為,確定其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嫌疑重大。法官指出,朱亞虎的家人多數居住在國外,並在海外擁有不動產,顯示他有潛逃的能力及動機。此外,朱亞虎與沈慶京等人的聯絡及行為仍有許多疑點,需要檢察官進一步調查釐清。
羈押的必要性
法院經過考量後認為,基於有效行使國家的刑事司法權、維護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對於兩位被告採取較輕的強制措施將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的順利進行,因此裁定對兩人羈押禁見,並限制通信及受授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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